(嘉蒂丝·卡特尼普)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嘉蒂丝·卡特尼普

作者:简报 来源:证券时报 3年前 阅读: 赞:

导读:


萧行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萧行杰先生计划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793,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4253%。(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019年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萧行杰先生减持时间已过半。

2019年5月31日,公司收到萧行杰先生《关于股份减持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萧行杰先生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萧行杰先生实际减持7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81%), 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萧行杰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小数点尾数会有较小差异,下同)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萧行杰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起三十六个月,萧行杰先生的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成。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与萧行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萧行杰先生《关于股份减持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3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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